根据2022年减税降费年度评估通知(冀财税〔2022〕32号),现将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示如下: 一、收费项目: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、教育干部培训收费
二、收费标准:
中学教师每人每学年120元、小学教师每人每学年100元;
小学校长每人每期班320元、其他人员每人每期班400元。 三、收费主体: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
四、计量单位:元
五、收费依据:
冀价行费〔2010〕31号,冀价行费〔2008〕39号,
冀财综〔1999〕42号。 六、收费范围:霸州市各公办学校教师、教育干部
七、收费对象:霸州市各公办学校
八、征收方式:各学校电汇上缴财政专户
九、减免规定:无
十、监督举报电话:0316-7236997
2022年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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